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青经信字〔2018〕19号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做好青岛市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发〔2017〕4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青经信发〔2017〕5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对2017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进行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我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相关业务,经青岛市软件行业组织评估的软件企业,已纳入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2017年度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企业(软件业务收入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执行);
(二)新入选“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青岛市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申报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软件企业评估证书复印件;
(四)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系统中的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要指标表;
(五)符合软件收入上规模条件的软件企业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六)新入选“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企业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请填报《青岛市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申报表》并附相关申报材料,于2018年5月1日前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报。
(二)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5月15日前将《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汇总表》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至“青岛市经济信息化委软件与信息服务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至软件与信息服务处。
(三)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财政局聘请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区市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研究确定上规模奖励企业名单,并予以公布。
附件:1.青岛市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申报表
2.软件企业上规模奖励汇总表
3.企业基本情况和主要指标表(全市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统计系统)
(联系人:潘萍,联系电话:85913072)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3月6日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印发
附件1
青岛市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申报表
企业名称 | 所属区市 | ||||||||||
地址 | |||||||||||
法人代表 | 电话 | ||||||||||
联系人 | 电话 |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软件企业资质评估号 | 最近通过的年审年度 | ||||||||||
企业性质 | □非嵌入式软件企业 □嵌入式软件企业 □信息服务业企业 □系统集成企业 □IT监理企业 | ||||||||||
2017年度软件 业务收入 | 万元 | 2016年度软件 业务收入 | |||||||||
申请奖励项目 | |||||||||||
申请奖励额度(万元) | |||||||||||
申请奖励原由 (200字以内) | |||||||||||
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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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评审组长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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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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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奖励原因 | 奖励 金额 (万元) | 所在区市 |
1 | 如: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1000万 | 10 | ||
2 | 如: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 | 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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