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支持服务贸易暨服务外包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引导带动作用,鼓励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推动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在全市外贸新旧动能转换中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商务部关于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17〕314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行〔2017〕170号)、《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6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财行〔2016〕212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和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2017年度服务贸易暨服务外包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条件
(一)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
经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可以满足服务外包企业及机构共性需求的公共服务平台。公共平台分为三类: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和云众包平台。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经商务、科技、财政、发改、税务等部门联合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三)文化贸易企业
经商务部认定的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2016年有实际经营业绩(以海关系统为准)的文化贸易企业。
(四)服务外包企业及机构
(1)服务外包企业
①企业应通过“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服务外包业务系统(www.fwwb.gov.cn)”(以下简称“系统”)如实填报商务部、统计局印发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报表;
②符合服务外包业务范围(见附件3);
③企业已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业务合同,以系统核准的执行额为依据,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2016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本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额50%以上;2016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本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额35%以上;2016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100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本企业服务外包业务额20%以上;
④企业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下同)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员工总数50%以上。
(2)服务外包机构
经市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成立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或行业组织。
以上支持对象均须在青岛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过去五年内在商务、财政、税务等领域无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财政性资金。各区(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存在上述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不得受理申报,对与违规企业系同一实际控制人或者“改头换面”的企业,一律不得受理申报。要切实督促企业珍惜商誉,诚信如实申报。对于在复审中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取消相关区(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今后三年内推荐辖区内企业或机构申报本领域专项资金的资格。
二、支持内容
支持与服务外包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公共培训服务平台和云众包平台功能相关的设备购置、运营及维护费用;建立服务外包等服务贸易信息安全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相关费用、国际市场品牌推广、开展产业研究等方面的相关费用。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参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进一步提升服务外包企业核心竞争力。
鼓励文化贸易企业参与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认定,支持参加市商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组织的境外文化经贸促进活动等。
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展研发、设计和品牌建设,建立国际(离岸)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参加境外展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及培训机构建立完善培训体系,开展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培养国际化复合型人才;鼓励服务外包行业组织打造示范城市服务外包品牌等。
三、支持依据及标准
(一)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按照《青岛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认定暂行办法》(青商服字〔2017〕34号)和《关于印发<青岛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企〔2017〕22号),对经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采取一次性定额支持的方式:公共培训服务平台不高于200万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不高于100万元,云众包平台不高于50万元。
获得支持的平台建设单位,要按年度对平台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总结报告,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由所在地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商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转报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将聘请相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开展年度复审、审计及绩效评估。对平台运行良好、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并通过复审的,继续给予支持(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对未通过复审的,将向社会公告并取消平台资格;对复审中发现的问题提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对2017年通过认定的“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
(三)文化贸易企业
(1)以商务部认定文件为依据,对2015-2016年度获批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每家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对2015-2016年度获批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支持,同一企业最多补助2个项目。
(2)参加市商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2016年度统一组织的境外文化经贸促进活动或展会的企业,缴纳展位费的,每个标准展位给予不超过3万元定额支持,每家企业最多支持2个展位。
(四)服务外包企业及机构
对离岸服务外包企业及服务外包机构在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业务给予支持。
(1)服务外包企业
①人才培训。对企业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给予支持。对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25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参照办公用房房租总额或员工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的50%,按就高原则给予培训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参照办公用房房租总额或员工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的50%,按就高原则给予培训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2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参照办公用房房租总额或员工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的50%,按就高原则给予培训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②资质认证。对企业取得的服务外包资质认证及认证的相关维护、升级,给予企业每个项目不高于实际费用支出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每个企业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
认证项目包括: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O9001)、业务持续性管理标准(BS25999)、实验室认可(CNAS ISO17025)、检查机构认可(ISO1702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CMAF)、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
③市场开拓。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市商务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2016年度统一组织的境外服务外包经贸促进活动或经贸类展会的企业,缴纳展位费的,每个标准展位给予不超过3万元定额支持,每家企业最多支持2个展位。
④品牌建设。对企业在境外商标注册,参照商标注册实际费用支出情况按照就低原则,每个商标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支持,同一企业不超过3个。
⑤研发创新。对企业为提高服务发展水平,引进软件和设备的费用支出,依据实际支出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服务外包研发创新技术奖项给予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对获得省级和市级服务外包研发创新技术奖项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获得多项荣誉的,按就高原则享受一项奖励;对企业在境外申请获得专利的,依据实际支出,每项专利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扶持,同一企业不超过2个。
⑥建立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鼓励企业“走出去”,对在境外建立国际(离岸)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并正常运营的,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扶持,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服务外包机构
①对企业法人培训机构为提高人力培训能力,引进软件、教材和设备,研发创新培训教材并出版或推广使用,培训服务外包方向师资力量,依据实际支出的5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②对获得商务部认定的国家级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且目前正常运营的,每家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支持;对获得省、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省级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且目前正常运营的,每家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支持。
为了扩大资金覆盖面,增强财政资金普惠性,以上所有扶持项目,原则上同一企业(机构)获得扶持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当年度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专项资金总额的10%。
四、申报材料
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有关证明文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清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统一编制目录和页码,封面注明项目、申报单位、联系人等。书脊标注申报单位名称。
(一)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
1. 营业执照;
2. 2017年青岛市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认定文件复印件;
3. 平台2018年开展公共服务的工作方案、预算安排及绩效目标等相关材料;
4. 其他证明材料。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1. 营业执照;
2. 2017年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
3. 其他证明材料。
(三)文化贸易企业
1. 营业执照;
2. 2015-2016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获批文件或证书;
3. 参团证明文件;费用支出凭证及明细表(外文发票附翻译件);企业展位照片(带企业名称及摊位号);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服务外包企业
1. 营业执照;
2. 服务外包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3.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
4. “结汇转账贷方凭证”和“涉外收入申报单”及汇总表;以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须提交相关业务凭证;系统中打印2016年度“服务外包合同登记证书”。
5. 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或协议及汇总表(外文合同相关内容翻译成中文);
6. 根据申报项目还需报送以下材料:
(1)人才培训:2016年房租合同及发票或2016年1-12月的《山东省青岛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及《青岛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申请社保费补助的,应在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中体现社保支出费用;
(2)资质认证:国际资质认证证书、与国际认证评估顾问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外文附翻译件)、费用支出凭证及明细表;
(3)市场开拓:参团证明文件;费用支出凭证及明细表(外文发票附翻译件);企业展位照片(带企业名称及摊位号);
(4)品牌建设:境外商标管理当局(或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注册国际局)颁发的境外商标注册证书;同一产品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报告)及商标图样;费用支出凭证及明细表;
(5)研发创新:引进软件和设备等相关费用支出凭证和项目清单;国家级或省级、市级研发创新获奖证明材料;境外专利证书及费用支出凭证;
(6)建立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投资国(地区)登记注册文件;资金或相关费用汇出证明或海关报关单(资金汇出证明包括汇款申请书及外汇兑换水单,汇款申请书上收款单位及开户行等项目是外文的,应进行中文标注。用资金进行境外投资的,需提供汇出投资款时的银行对账单,并加盖经办银行红章和业务经办人签章);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服务外包机构
1. 服务外包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 法人登记证书;
3.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
4. 根据申报项目还需报送以下材料:
(1)引进软件、教材和设备、独立研发并出版教材等相关费用支出凭证和项目清单;申请服务外包方向师资力量培训费用扶持,需提供培训名册、课程协议、毕(结)业证书及相关费用支出凭证;
(2)国家级服务外包培训机构、省级服务外包培训机构认定文件复印件;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审核及资金拨付
(一)申报
请各申报主体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4)。
(二)初审
1.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单位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所有申报材料需审核原件,严格把关,注明原件已审核,经办人签字确认,并须开展现场核查。
2.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将资金扶持初审意见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附电子版)和申报材料于2017年12月25日下班前报送至市商务局。同时,将单位报送的资金申请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zxzj.mofcom.gov.cn)”上按要求填报。
(三)审核及资金拨付
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部申报项目及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报告提出具体资金安排意见,并在市商务局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拨付文件,由各区(市)财政局会同商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拨付。
六、跟踪管理与绩效评价
(一)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拒绝配合审计的企业,以及违反规定使用、骗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列入黑名单,永久取消涉事企业或单位申请商务领域财政资金的资格。涉及违法行为的,将相关线索移交有关方面依法追究。
(二)各区(市)商务、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管理,定期跟踪项目的实施情况,推进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做好资金绩效考评工作。要对所有支持项目按年度进行复审,并于2018年第四季度对辖区内申报主体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到位情况、支持项目明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市商务局。
(三)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单位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申请和审核材料以备核查。
附件:1. 青岛市2017年度服务外包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2. 青岛市2017年度服务外包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初审意
见汇总表
3. 服务外包业务范围
4. 各区(市)商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5.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1
青岛市2017年度服务外包发展专项
扶持资金申请表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注册地(区/市)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邮 箱 | 单位代码 | |||
2016年服务 外包业务额 (万美元) | 2016年离岸服务外包额(万美元) | 离岸额占外包业务额的比重 | % | ||
2016年 员工总数 | 2016年大学以上员工数 | 大学以上学历员工占比 | % | ||
2016年培训人数(仅培训机构填报) | 申请资金(万元) | ||||
申请报告 第一部分:单位基本情况及业务开展情况; 第二部分:按照通知相关要求说明项目申请理由、申请金额等; 第三部分:本年度申请资金绩效量化目标。
(本表为参考样式,具体到每家申报单位填写的表格篇幅可根据内容需要进行扩充,不限于两页)
| |||||
申请单位郑重声明: 1. 申请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 2. 申请人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 申请人申报的所有复印件与原件核对,完全一致; 4. 申请人承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为审核本申请而进行的必要核查和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请根据申请项目在下表的“申请项目栏”及“提交材料栏”打“√”。
单位 | 基础材料 | 申请项目及金额(万元) | 另需提交的材料 |
企业 | 1.服务外包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 4.“结汇转账贷方凭证”和“涉外收入申报单”及汇总表;以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须提交相关业务凭证; 5.服务外包业务合同或协议及汇总表;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请列出: )。 | 人才培训 □ 申请金额: | 房租合同及发票 □ |
青岛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 □ | |||
青岛市社会保障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 | |||
资质认证 □ 申请金额: | 国际资质认证证书 □ | ||
合同协议(外文附翻译件) □ | |||
费用支出凭证及明细表 □ | |||
市场开拓 □ 申请金额: | 参团证明文件 □ | ||
费用凭证(外文附翻译件)及明细表 □ | |||
企业展位照片(带公司名称及摊位号) □ | |||
品牌建设 □ 申请金额: | 境外商标注册证书 □ | ||
同一产品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报告)及商标图样 □ | |||
费用支出凭证及明细表 □ | |||
研发创新 □ 申请金额: | 软件和设备的费用支出凭证和清单 □ | ||
获奖证明材料 □ | |||
境外专利申请证书 □ | |||
专利申请费用凭证 □ | |||
接包中心和研发中心 □ 申请金额: |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 | ||
投资国(地区)登记注册文件 □ | |||
资金或相关费用汇出证明或海关报关单 □ | |||
机构 | 1.服务外包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 2.法人登记证明;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如有,请列出: )。 | 品牌建设 □ 申请金额: | 获奖证明材料 □ |
人才培训 □ 申请金额: | 软件、教材和研发设备等费用支出凭证和项目清单 □ | ||
出版的教材及费用凭证 □ | |||
培训名册、课程协议及毕(结)业证书 □ | |||
培训师资相关费用凭证 □ |
附件2
青岛市2017年度服务外包发展专项扶持
资金初审意见汇总表
申报单位(区/市):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申请资助金额 | 区市商务局审核金额 | 区市财政局审核金额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总计 | ||||||
区(市)财政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区(市)商务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服务外包业务范围
I1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软件研发外包 软件技术服务
其他软件研发外包业务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I I2 测试外包服务
信息技术外包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 电子商务平台服务
IT咨询服务
IT解决方案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外包业务
I3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运营和维护服务 基础信息技术运营和维护服务
其他运营和维护服务
B4 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内部管理外包服务 财务与会计管理服务
其他内部管理外包服务
数据处理服务
B B5 互联网营销推广服务
业务流程外包 业务运营外包服务 客户服务
专业业务外包服务
其他业务运营外包服务
B6 供应链管理服务
供应链外包服务 采购外包服务
其他供应链管理服务
知识产权外包服务
K7 数据分析服务
商务服务外包 管理咨询服务
检验检测外包服务
法律流程外包服务
其他商务服务外包
K K8 工业设计外包
知识流程外包 技术服务外包 工程技术外包
其他技术服务外包
K9 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外包
研发服务外包 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外包
其他研发服务外包
附件4
各区(市)商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南区商务局 孙 刚 88729739
市北区商务局 李永红 68620819
李沧区商务局 宁 斐 87612125
崂山区商务局 宋晓燕 88996535
西海岸新区商务局 丁煜璎 86989999
城阳区商务局 王 宁 87868640
即墨区商务局 宫海东 58667312
胶州市商务局 马小华 82288290
莱西市商务局 左明锐 88405016
平度市商务局 唐明华 88397803
保税港区商务局 杜儒滢 86768775
高新区经发局 钊 霞 66966995
附件5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我公司/单位郑重承诺:
申请2017年度支持服务贸易暨服务外包发展项目专项资金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可靠,我公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向财政部门全额退还已获得的扶持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公司/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