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青岛市2016年第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5日   阅读数:分享到: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一批省级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等项目的通知》(鲁政字〔2015〕1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5〕27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市县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字〔2015〕279号),结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6〕76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青岛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的通知》(青政字〔2015〕2号)对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第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予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布。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布;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修订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程序抓紧办理。各部门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取消、下放行政权力的力度,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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