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6﹞60号)和2019年省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的要求,现面向青岛高新区一区多园征集2019年度自创区发展建设资金项目和“蓝色汇智双百人才”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胶州湾北部园区、高科技工业园、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科技街、市南软件园、蓝色硅谷核心区、青岛(胶南)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范围内企业或人才。
二、项目类别
(一)自创区发展建设资金项目
重点支持产业关键技术研发、技术研发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及开展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要求需要支持的其他事项。
(二)“蓝色汇智双百人才”项目
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等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的十强产业。
1.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品行端正。
(2)研发水平居国内外行业或领域前列,对自创区“名片产业”技术进步的贡献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3)为所从事研究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已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革命性重大研发成果,作为前两位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海外重要奖项),或主持承担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海外重大科研项目)。
(4)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或为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主要技术负责人。
2.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且其技术成果符合自创区“名片产业”方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或能填补国内空白。
(2)研发方向与企业主营业务范围一致,为企业的主要创始人,持股比例一般不低于20%。
(3)在海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海内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专业领域,或曾在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职务,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4)创办企业在自创区内注册,近3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年均增长率20%以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创办3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不少于500万元以上。
三、其他要求
1.各园区管理机构作为项目推荐主体,其中自创区发展建设资金项目主园区和高科园各8项,蓝谷和海洋高新区不超过5项,科技街、市南软件园、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各不超过3项。“蓝色汇智双百人才”项目各园区推荐数量无限制,但本次支持蓝色汇智双百人才原则上不超过10名。
2.每个单位只允许选择一个推荐渠道申报一类项目。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企业或人才(团队)所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2)企业或人才(团队)依托单位已经获得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资金支持的;
(3)企业或人才(团队)有在研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有未按期完成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
(4)企业或人才(团队)或依托单位存在科研失信行为及其他国家、省、市规定不能申报情形的。
4.请各园区按照通知要求,推荐企业申报2019年自创区发展建设资金项目和“蓝色汇智双百人才”项目,并于2018年11月20日14:00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申报单位材料(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2018年园区发展建设情况报告(见附件5模板)、2018年园区建设发展情况信息汇总表(附件6)报送至青岛高新区科技局(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270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高新区科技局邮箱qdgaoxinqu_kejiju@qd.shandong.cn。胶州湾北部园区企业请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
四、联系方式
高新区主园区:张静、黄瑜 82020766、82020767
高科技工业园:贾文生 88998318
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房明 85161795
科技街:陈美霞 83803270
市南软件园:王志国 88729651
蓝色硅谷核心区:刘勃 67720081
青岛(胶南)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85162555
2018年11月12日